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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扎实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

来源:营口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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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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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深入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扎实抓好整改任务中提出的“具有铁路专用线的大型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区,大宗货物铁路运输比例达到国家要求”的任务目标。2022年年底,我市大型工矿企业大宗货物绿色运输占比完成80%目标。整改任务下发后,营口市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会同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县区政府,制定整改措施,扎实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

一是制定方案、成立专班,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结合整改工作要求,2021年9月,营口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其他相关部门第一时间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的通知》,制定了整改任务推进方案,明确了具体的工作目标、整改时限、重点任务、责任主体等,并成立了营口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专班,明确各部门责任分工,加快整改任务落实。通过制定方案、成立专班,营口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建立了完善的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机制。

二是强化企业摸排,明确企业名录。2021年9月8日-9月10日,营口市交通运输局对大型工矿企业及新建物流园区进行摸排。经前期实地调研和深入了解企业实际发展情况,确定了大型工矿企业名录,明确需要运输结构调整企业共2家,分别为鞍钢股份鲅鱼圈钢铁分公司、五矿营口中板有限责任公司(后更名为日钢营口中板有限责任公司)。

三是结合企业整改工作实际,制定一企一策实施方案。为推进企业整改任务落实,结合企业大宗货物类别、生产情况、运输方式等,会同企业共同研究制定了符合企业运输结构调整实际的“一企一策”实施方案,其中鞍钢股份鲅鱼圈钢铁分公司要充分利用自有码头、铁路专用线等优势,大力推进大宗货物“公转铁”、“公转水”,日钢营口中板有限责任公司通过自有铁路专用线的扩建,进一步提升铁路运输比例,实现运输结构调整指标要求。

四是强化信息调度,全面掌握运输结构调整情况。明确从企业到责任主体再到督导部门的责任人和联系人,建立了畅通的信息报送机制,按月对大型工矿企业运输结构调整信息及台账分析情况进行调度,实时跟踪掌握企业运输结构调整指标完成情况,并及时上报省督导部门。

五是有效落实“一企一策”实施方案,全面完成运输结构调整整改任务目标。营口市交通运输局积极加强与省督改、发改、交通部门的对接,明确运输结构工作的具体要求,同时协同专班成员单位加强与企业对接,及时解决运输结构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推进落实“一企一策”实施方案,切实推进大宗货物“公转铁”、“公转水”。2022年底,鞍钢股份鲅鱼圈钢铁分公司、日钢营口中板有限责任公司水运、铁路等绿色运输比例均已达到80%以上,完成整改目标。

下一步,按照国家、省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要求,营口市交通运输局将会同相关部门、企业持续推进大宗货物“公转铁”、“公转水”,保证任务目标不动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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