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所属营口—大石桥县际客运班线线路经营期限已到,现申请客运班线延续经营(详见附表)。按照《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和《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要求,现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在5日内反馈至营口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道路客运监管科。
县际道路旅客运输班线延续经营申请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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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名称 |
经营范围 |
班线名称 |
车辆数量 |
拟申请经营期限截止日期 |
1 |
营口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
省际、市际、县际班车客运;省际、省内包车客运 |
营口—大石桥 |
7 |
2025.8.30 |
公示时间:2021年8月26日—2021年8月30日(共计5日) 联系电话:0417-2800343
营口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