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决定依法注销以下《道路运输证》,现予以公告。
一、将有效期届满至2020年底未换证的1444辆货车《道路运输证》予以注销。
二、将企业申请注销672辆货车《道路运输证》予以注销。
对注销上述《道路运输证》有异议的,车辆所有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向营口市交通运输局反映。联系电话:0417-2800294,2804645。
特此公告。
营口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7月12日
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决定依法注销以下《道路运输证》,现予以公告。
一、将有效期届满至2020年底未换证的1444辆货车《道路运输证》予以注销。
二、将企业申请注销672辆货车《道路运输证》予以注销。
对注销上述《道路运输证》有异议的,车辆所有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向营口市交通运输局反映。联系电话:0417-2800294,2804645。
特此公告。
营口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