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交运虎跃客运有限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营字210801100008),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已过期,经企业申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决定依法予以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营口交运虎跃客运有限公司自注销经营许可之日起不得继续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并于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所属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道路运输证》上交到营口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道路客运监管科,逾期不交,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营口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