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营口市农村客运和出租汽车行业油价补助市统筹退坡资金及项目管理办法》(营交运管发〔2018〕64号)和《关于印发营口市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营交执法发〔2023〕100号)文件要求,按照推动全市交通领域一体化、智慧化绿色化、标准化建设等重点工作,促进行业安全稳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现将营口市2020年农村客运、出租车等行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市统筹资金和2022年部分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市统筹使用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一)营口市交通运输智能监管平台2022年至2023年度技术服务经费128.4万元
资金来源:《关于下达2021年农村客运、出租车等行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预算指标的通知》(营财指经〔2022〕370号)中市统筹退坡资金。
(二)2022-2023年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经费34.1万
资金来源:《关于下达2021年农村客运、出租车等行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预算指标的通知》(营财指经〔2022〕370号)中市统筹退坡资金。
(三)《十四五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编制费用23.45万元。
资金来源:《关于下达中央财政2023年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营财指经〔2023〕407号)中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市统筹。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4日—2023年12月1日(共计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417-2800343
营口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