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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机构报备的通知

来源:营口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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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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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机构:

为提升我市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规范“两类人员”培训教育工作,开展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的单位和机构报备以下相关内容:

一、机构简介

二、培训的现场条件

1.理论培训教室及日常教学设施设备情况;

2.教学设施及辅助设备规模及标准。

三、培训管理

1.专职教师的专业及人数;

1.兼职教师专业及人数;

2.专职管理人员职责及人数;

3.专职培训负责人及职责;

请相关机构于2024年1月19日前将以上内容报告我队,我们将根据辽宁省《安全培训机构条件规范》择优确定1家培训机构,推荐从事“两类人员”考核工作。

营口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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