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港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正在编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向公众发布本规划方案的环境影响评价主要信息。
一、规划概述
(一)规划背景
营口港是国家综合运输体系的重要枢纽和沿海主要港口之一,是东北地区能源、原材料运输的重要转运港和内贸集装箱干线港,是东北地区第二大港口。经过多年发展建设,随着东北振兴等国家战略的实施,营口港发展迅猛,至2023年底,营口港已形成由鲅鱼圈、仙人岛两大港区“一主一辅”,老港区逐步退出的总体格局,全港共有生产性泊位86个,货物吞吐量2.2亿吨,其中集装箱吞吐量533万TEU,是辽宁沿海仅次于大连港的第二大港口,第一大内贸集装箱港口。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及辽宁沿海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指示精神,抓住港口发展新的机遇期,同时解决港口自身在经营管理、发展建设中所遇到的问题,根据《港口法》及《港口规划管理规定》的要求,营口市交通运输局委托我院开展《营口港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科学、合理、有效开发港口岸线资源,完善港口布局,优化平面布置方案,实现港口可持续发展。
(二)规划范围及年限
规划范围:营口市域所辖海岸线范围内的所有港口岸线及相关水陆域。
规划年限:规划基础年为2023年,吞吐量预测水平年为2035年,展望2050年。
(三)港口性质
营口港是全国沿海主要港口和辽宁沿海区域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枢纽,是联通“一带一路”、服务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重要物流枢纽,是推动东北地区全面振兴实现新突破的重要战略支点,是辽宁沿海经济带及营口市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是东北地区能源、原材料等大宗物资、内贸集装箱运输的重要节点。
(四)规划方案
1.岸线规划
本次共规划沿海港口岸线56.76公里,其中已利用港口岸线37.12公里,未利用19.64公里。由北向南共分四段,依次为:北海岸线、鞍钢基地岸线、鲅鱼圈综合港区岸线和仙人岛港区岸线。
2.吞吐量预测
预测营口港吞吐总量2035年、2050年分别为3.5亿吨、5.0亿吨,其中外贸吞吐量2035年、2050年分别为1.1亿吨、2.0亿吨。
3.港口布局规划
根据营口港岸线资源条件,结合腹地经济、产业发展需求和城市规划,未来营口港将形成沿海鲅鱼圈、仙人岛两大港区“一主一辅”的总体发展格局。
鲅鱼圈港区包括鲅鱼圈综合港区和北侧钢铁基地作业区、北海作业区。鲅鱼圈综合港区是营口港发展综合运输的核心港区,港口运输主要以矿石、集装箱、煤炭、钢铁、粮食、油品及其他散杂货等货类运输为主;钢铁基地作业区主要服务鞍钢生产基地和鲅鱼圈临港工业区产业发展,运输货类主要以临港产业发展所需各类原材料和产成品运输为主;北海作业区主要服务北海经济开发区海洋装备产业园临港产业发展,运输货类主要以临港产业发展所需各类原材料和产成品运输为主。
仙人岛港区是营口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港口运输主要以原油、LNG、油品、液体化工品等液体散货和通用散杂货运输为主,逐步发展成为多功能、现代化的综合性港区。
4.作业区布置方案
鲅鱼圈综合港区分为干散货作业区、液体散货作业区、集装箱作业区和通用码头作业区。干散货作业区主要布置在北部的A港池和中部一、二港池,液体散货作业区主要布置在北部A港池和中部一港池,集装箱作业区主要布置在南部五、六港池,通用码头作业区主要布置在港区中部的二、三、四港池和港区南部的五、六港池。
钢铁基地作业区包括鞍钢生产基地码头区和北侧鲅鱼圈临港工业区码头区,为基地生产所需原材料和产成品运输服务;北海作业区服务后方临港产业发展。
仙人岛港区分为液体散货作业区和通用及多用途作业区。液体散货作业区位于第一、二港池,通用及多用途作业区布置在二、三港池之间突堤及三港池南侧岸线。
2.水域布置规划
航道:规划鲅鱼圈综合港区航道为25万吨级单向航道,规划钢铁基地作业区航道为5万吨级航道,规划北海作业区航道为1万吨航道。规划仙人岛港区航道为30万吨级航道,可满足30万吨级油船乘潮通航。
锚地:规划对现有4#危险品锚地和5#通用船舶锚地向西扩容,同时新增规划1块大型普通货轮深水锚地、1块大型危险品深水锚地及一块LNG应急锚地。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规划的环评工作分为准备阶段、正式工作阶段、报告书编制阶段。主要工作内容为:在区域特别是港口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规划方案分析、公众意见调查的基础上,识别制约港口规划实施过程中的主要影响因素,确定评价指标体系,分析规划实施的资源、环境承载力和规划实施的环境影响,进而分析规划实施的环境合理性和可行性,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对本规划提出调整意见及环境保护措施。
三、征求意见的主要内容
1、您认为这个规划修订方案是否合理?
2、您认为本次规划环评应关注哪些环境问题?
3、您认为规划环评应加强哪些措施以减缓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四、意见反馈
您可以通过留言、信函、电话等方式向规划编制机关和规划环评单位反馈您对本次规划修订的意见和建议。规划环评单位将在本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规划的编制、实施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公众反馈意见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五、联系方式
1、规划编制机关:营口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谭笑 联系电话:0417-2832776
2、规划环评单位: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6号院2号楼
联系人:吕金鹏 联系电话:010-57806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