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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营口市渡口运输站拟调整渡运票价征求意见的公告

来源:营口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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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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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广大市民:

营口市渡口运输站现行票价标准1元/人次是根据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渡口客运票价的通知》(营价发〔2000〕16号)制定,从2000年至今24年从未调整过,拟对渡船票价予以调整。现制定关于营口市渡口运输站拟调整渡运票价征求意见并进行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对调整方案提出宝贵意见。

一、现行及拟调整后票价情况

(一)现行渡运价格:见下表

渡口运价收费表(现行)

金额单位:元

项目

单位

收费标准

行人

1

自行车

1

摩托车

3.5

三轮车

3.5

手推车

3.5

竹木杆

1.5

职工通勤月票

50张

40

职工自行车(含人)通勤月票

50张

68

2.拟调整的渡运价格

由1元/人调整为2元/人。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三轮车、手推车、大型包裹等进行微调。具体价格拟调整情况见下表。

渡口运价收费表(拟调整)

项目

单位

收费标准(单位:元)

行人

2

自行车

2

电动自行车、摩托车

3

三轮车

4

手推车

4

大型包裹

2

职工通勤月票

50张

40

职工自行车(含人)通勤月票

50张

68

二、优惠政策

在渡运票价调整的同时,仍将坚持实行相应的优惠政策,即:

(一)对持《残疾证》的盲人免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废军人证》的残废军人及现役军人持证免票;

(三)对身高1.3米以下儿童提供免费渡船优惠政策;

(四)对持营口市西市区河北社区归属办理《老年乘船优惠证》的60岁以上70岁以下的老人,继续提供原票价半价渡船的优惠政策;

(五)对持营口市西市区河北社区归属办理《老年乘船优惠证》的70岁以上的老人,继续提供免票渡船的优惠政策;

(六)对营口市西市区河北社区归属办理证明的常驻居民,提供原票价渡船的优惠政策;

(七)调价后将实施一新优惠政策,依据《营口市区最低收入居民优待暂行办法》的有关精神,对符合营口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持《低保证》给予提供免票渡船的优惠政策。

三、征求意见时间:

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14日。

四、意见反馈方式

联系电话:13841770444(营口市渡口运输站)

发送电子邮箱: yksdkysz@126.com

联系地址:营口市西市区河滨街渡口里1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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