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促进网约车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经过严格审查与评估,北京飞嘀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公司申请符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和《营口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营口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九条之规定,决定准予北京飞嘀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公司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行政许可。
特此公告。
营口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