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落实企业内部事故隐患有奖报告制度,深入推进企业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充分调动企业全员参与事故隐患排查的主动性、积极性,筑牢企业安全生产“防火墙”,现将部分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事例进行公布
案例一:2024年3月,辽港控股(营口)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员工孙某、李某、赵某在巡线过程中发现管线压力异常,经检查发现涨油阀开启错误,立即上报公司安全部门,并联系相关部门更换流程,避免了事故发生。公司按照内部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给予每人奖励500元。
案例二:2025年1月,营口港仙人岛码头有限公司二库区巡线人员石某巡检至3号泵房后时,发现原油2号线DN50排污管线打卡子处渗漏原油,立即上报公司安全部门,并联系应急人员对现场进行堵漏,重新更换卡具,避免了事故发生。公司按照内部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给予员工石某奖励200元。
案例三:2025年1月,国能安储有限公司库区巡线人员刘某巡检至6号罐时,发现消防泡沫阀线路故障,立即上报库区经理,并联系应急人员对现场进行修复,避免了事故发生。公司按照内部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给予员工刘某奖励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