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饶盖线牵马岭桥、黑大线西二台北桥、塔营线偏岭小桥、塔营线立新桥拆除重建养护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工作于2025年4月28日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束,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预期中标价、对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工期情况,投标文件中的企业业绩、主要人员证书信息、主要人员个人业绩信息,以及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公示如下:
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预期中标价、第一信封评审得分、对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工期情况:
营口市饶盖线牵马岭桥、黑大线西二台北桥、塔营线偏岭小桥、塔营线立新桥 拆除重建养护工程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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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意见 |
1 |
2 |
3 |
中标候选人 名称 |
承德周道路桥有限公司 |
青岛交建集团有限公司 |
天津路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预期中标价 (元) |
12063376元 |
12016094元 |
12015109元 |
评标价得分 |
99.7501646 |
99.7324814 |
99.7243060 |
质量要求 |
标段工程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标段工程验收的质量评 定:合格 |
标段工程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安全目标 |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零 |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零 |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零 |
工期 (日历天) |
173 |
173 |
173 |
承德周道路桥有限公司
青岛交建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业绩信息公示汇总表
序号 |
项目合同名称 |
委托人 |
建设地点 |
交工年月 |
1 |
宜宾经南溪至泸州快速通道(江安段)工程 |
江安县兴安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四川省江安县阳春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园区服务中心大楼 |
2024-03-31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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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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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津路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人员信息公示汇总表
序号 |
主要人员 |
姓名 |
证书类型 |
证书编号 |
个人业绩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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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项目合同名称 |
完工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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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经理 |
吕艳辉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交安B证 |
津1122018201900831、津交安B20G00885 |
1 |
屏山县S311线锦屏至龙华段公路改建工程 |
2023-01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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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项目总工 |
李学东 |
职称证 |
S063308 |
1 |
屏山县S311线锦屏至龙华段公路改建工程 |
2023-01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本溪市路达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没有提供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未通过第一信封形势与响应性评审。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9日-2025年5月6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除投标人以外的、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超过时效的异议、或异议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异议,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异议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4)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5)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及主张;(6)必要的法律法规依据;(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符合《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或超过时效的投诉、或投诉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投诉、或属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所述情形之一的投诉,监督部门将不予受理。
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投诉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4)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5)异议的提出及招标人答复情况;(6)相关请求及主张;(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书或投诉书的签字盖章:异议或投诉人是法人的,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是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监督机构将不予受理,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监督部门:营口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东79号
电话:0417-2833794
联 系 人:王女士
招标人:营口市交通事务中心
招标人地址: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东79号
招标人联系人:佟先生
招标人联系电话:0417-3306030
招标代理: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
代理联系人:李先生
代理电话:024-83733912-84
代理邮箱:31693307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