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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国道丹东线(渤海大街至辽河大桥段)、庄西线(钢铁村道口至旱河桥段)修复养护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来源:营口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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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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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国道丹东线(渤海大街至辽河大桥段)、庄西线(钢铁村道口至旱河桥段)修复养护工程招标评标工作于2025年4月28日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束,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预期中标价、对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工期情况,投标文件中的企业业绩、主要人员证书信息、主要人员个人业绩信息,以及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公示如下:

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预期中标价、第一信封评审得分、对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工期情况:

营口市国道丹东线(渤海大街至辽河大桥段)、庄西线(钢铁村道口至旱河桥段)修复养护工程

推荐意见

1

2

3

中标候选人

名称

山东长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湖南映晟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盘锦东耕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预期中标价

(元)

8796855.00

8799220

8794662

评标价得分

99.9902882

99.9656596

99.9653613

质量要求

工程验收的质量评定:

合格

工程验收的质量评定:

合格

工程验收的质量评定:

合格

安全目标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零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零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零

工期

(日历天)

142

142

142

山东长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人员信息公示汇总表

序号

拟任职务

姓名

证书类型

证书编号

个人业绩信息

编号

项目合同名称

完工年月

1

项目经理

张利明

一级注册造价师

鲁1372022202302224

1

S207莱乳线秦家庄至旗杆石村段修复养护工程

2025-1-2

工程师

鲁221001733300028

2

项目总工

高洋

高级工程师

鲁191000033200105

1

S207莱乳线秦家庄至旗杆石村段修复养护工程

2025-1-2

企业业绩信息公示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合同名称

委托人

建设地点

交工年月

1

S207莱乳线秦家庄至旗杆石村段修复养护工程

威海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威海市

2025-1-2

2

3

湖南映晟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人员信息公示汇总表

序号

主要人员

姓名

证书类型

证书编号

个人业绩信息

编号

项目合同名称

完工年月

1

项目经理

陈龙胜

一级建造师

湘1432006200805119

1

长浏高速公路缺陷整改(中修)工程(土建工程)

2020-11-20

高级工程师

A08211000000000744

2

项目总工

彭昆鹏

工程师

232080095

/

/

企业业绩信息公示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合同名称

委托人

建设地点

交工年月

1

长浏高速公路缺陷整改(中修)工程(土建工程)

湖南新创建高速公路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浏阳市

2020-11-20

2

3

盘锦东耕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人员信息公示汇总表

序号

主要人员

姓名

证书类型

证书编号

个人业绩信息

编号

项目合同名称

完工年月

1

项目经理

孙英凯

一级建造师

辽121060804808

1

盘锦市法盘线(高速出口至林丰路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

2024-10-14

高级工程师

202113007020015

2

项目总工

王月

二级建造师

00149606

1

盘锦市法盘线(高速出口至林丰路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

2024-10-14

高级工程师

202113007020016

企业业绩信息公示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合同名称

委托人

建设地点

交工年月

1

盘锦市法盘线(高速出口至林丰路段)修复养护工程

盘锦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批锦市截山县:尚速出口266.9-林丰路287.7

2024-10-14

2

3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滦县宏大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没有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辽宁勇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证明无效,以上两家均未通过第一信封形势与响应性评审。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2025年5月6日-2025年5月8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除投标人以外的、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超过时效的异议、或异议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异议,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异议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4)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5)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及主张;(6)必要的法律法规依据;(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符合《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或超过时效的投诉、或投诉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投诉、或属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所述情形之一的投诉,监督部门将不予受理。

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投诉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4)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5)异议的提出及招标人答复情况;(6)相关请求及主张;(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书或投诉书的签字盖章:异议或投诉人是法人的,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是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监督机构将不予受理,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监督部门:营口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东79号

电话:0417-2833794

联 系 人:王女士

招标人:营口市交通事务中心

招标人地址: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东79号

招标人联系人:佟先生

招标人联系电话:0417-3306030

招标代理:辽宁寰禹泓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地址:辽宁省铁岭市银州区天玉写字间5楼

代理联系人:赵女士

代理电话:024-72853446

代理邮箱:17752426@qq.com

开标记录表及打分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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