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港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营口港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主要评价结论予以公告,征询公众意见。
一、征求意见的具体内容
公众可对《营口港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主要结论(附件1)的评价内容是否准确全面、评价结论是否合理及本次总体规划是否还存在其它环境问题等方面提出建议或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相关内容不在本次公众参与征求范围内)。
二、意见反馈的方式
公众若对本规划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以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通过信函、电话和电子邮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附件2)向规划编制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
三、联系方式
规划编制机关:营口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谭笑 联系电话:0417-2832776
规划环评单位: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
联系人:吕工;电话:010-578026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