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央财政2025年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辽财指经〔2025〕210号)和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5年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省统筹项目计划的通知》(辽交财审〔2025〕120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市2025年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省统筹补贴资金1475.7万元。现将《2025年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省统筹项目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6月9日—2025年6月16日
联系电话:0417-2800343
附件:《2025年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省统筹项目资金分配方案》
营口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6月9日
关于下达2025年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省统筹项目资金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交运集团:
按照省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央财政2025年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辽财指经〔2025〕210号)和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5年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省统筹项目计划的通知》(辽交财审〔2025〕120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市2025年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省统筹补贴资金1475.7万元。具体如下:
一、2025年省统筹补贴项目
(一)新购置城市新能源公交车834.6万元
1、营口交运集团于2024年10月新购置50台纯电动公交车,补贴金额750万元。
2、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熊岳鑫源公共汽车有限公司2024年12月新购置6台纯电动公交车,补贴金额69.6万元。
3、营口市老边区公共汽车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12月新购置1台纯电动公交车,补贴金额15万元。
(二)农村客运车辆更新5万元
盖州市宇阳交通客运有限公司盖州-独甸线路2025年2月更新1台农村客运车辆,燃料类型:柴油,补贴金额5万元。
(三)公交车运营补贴636.1万元
根据2024年《辽宁省道路运输统计简要资料》,2024年末我市共有公交车1116台,总补助金额636.1万元。明细如下:
营口市公交车运营补贴分配表
地区 |
公交车辆数 (台) |
补贴金额 (万元) |
市本级 |
456 |
260 |
大石桥市 |
161 |
91.7 |
盖州市 |
152 |
86.6 |
老边区 |
33 |
18.8 |
鲅鱼圈区 |
314 |
179 |
合计 |
1116 |
636.1 |
备注 |
车辆数来自2024年《辽宁省道路运输统计简要资料》,具体由各县区实际核定发放 |
二、工作要求
(一)严格组织实施。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安排组织落实,原则上不得进行调整变更。要积极协调当地财政部门,在指标文下发后10个工作日内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和项目工程进度及时完成资金申请与拨付,并将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二)加强资金监管。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省补助资金的监督管理,及时对项目实施进度、建设管理、资金使用以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加强公交车运营情况的核实,对未运营的车辆进行剔除,要做到有据可查,有账可查,在公交车运营补贴下发前向社会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坚决杜绝骗补、填报虚假数据等的情况发生,依法依规确保补贴资金发放到位。
(三)按时上报情况。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每月10日前上报2025年省统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联系人:张丽娟、肇启航,电话:0417-2800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