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道路运输经营业户、货车司机:
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落实国家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交科技发〔2025〕7号)中资金申请和发放按照“总额控制、先报先得、用完即止”的相关规定,截至2025年8月14日,我市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现有额度已出现较大缺口。前期已登记的,经审核合格并在资金额度内的,按照各县(市)区登记先后顺序发放。全市暂停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业务登记工作。待新一批补贴资金指标下达后,窗口登记工作再行启动,具体时间以营口市交通运输局官网通知为准。
特此通告。
营口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