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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营口港仙人岛港区2#原油码头配套陆域管廊带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来源:营口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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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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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营口港仙人岛港区2#原油码头配套陆域管廊工程初步设计审批的申请》已收悉。根据《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32号)和《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营口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事项审批与监管联动工作方法(试行)的通知》(营政发﹝2020﹞25号)的规定,我局会同营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营口仙人岛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部门组织专家对《营口港仙人岛港区2#原油码头配套陆域管廊工程初步设计》文件进行了审查,本工程初步设计编制符合交通运输部颁布的《港口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规定》,其内容与深度基本满足要求,现批复如下:

一、批复意见

同意本工程设计以及经专家审查通过的《营口港仙人岛港区2#原油码头配套陆域管廊带工程初步设计》图纸和相关文件。

二、工程建设规模、标准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工程自仙人岛南防波堤根部港区边界至后方原油罐区范围内布置陆域管廊,建设陆域管廊基础总长4819.3m,宽20m,包括主管廊和三个与库区衔接的分支管廊;其中陆域配套主管廊长4437.5m,一、二期罐区接管段长216.2m,华锦罐区接管段长84.2m,三、四期罐区接管段长81.4m。管廊及检修通道总占地面积9.2万m²。本工程的建设内容及标准需与相关文件等资料相一致,且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技术要求及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

三、总平面布置

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总平面布置方案。

四、工程管廊基础结构方案

本工程管廊基础结构采用钢筋混凝土扩展基础。结构设计安全等级二级,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丙级,结构设计使用年限50年。建筑抗震设防类别按丙类建筑。

五、工程概算

本工程概算所采用的编制原则、依据、方法、内容和工程概算取费参数符合国家及交通运输部颁布的有关规定,概算金额10056.04万元。

六、具体要求

你公司要严格遵照执行经批准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擅自变更。如确需对设计文件的内容进行变更的,要履行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根据《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32号)第十条规定,要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并办理施工图设计审批手续。

营口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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