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注销的公告

来源:营口市交通运输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5-10-20

【字号:

分享:

经核查,营口天泽物流中心《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到期届满后,未按规定时间申请延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款之规定,现予以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许可证号码

许可有效期

法定代表人

1

营口天泽物流中心

营21080110**65

2019-06-25至2023-06-24

赵丽彬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以上普货运输有限公司应将其被注销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交回原发证机关(地址: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营口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A区6、7号综合窗口,联系电话2218178),逾期不交回的,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营口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0月20日

  • 附件:
  • 视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