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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撤销的公告

来源:营口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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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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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辽宁贯源运输有限公司、辽宁国玺运输有限公司、辽宁顺泰阳光能源物流有限公司、营口环盈物流有限公司、营口通发运输有限公司及营口融通物流有限公司六家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未在承诺期限内落实专用车辆、设备。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第三款之规定,现予以撤销。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许可证号码

许可有效期

法人代表姓名

1

辽宁贯源运输有限公司

营210801****63

2028-12-19

殷涛

2

辽宁顺泰阳光能源物流有限公

营210801****29

2029-04-08

张志成

3

营口环盈物流有限公司

营210801****14

2027-07-18

王晓强

4

营口通发运输有限公司

营210801****30

2029-04-08

孙小平

5

营口融通物流有限公司

营210801****83

2027-12-08

唐英波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以上6家危货运输有限公司应将其被撤销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交回原发证机关(地址: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营口市市民服务中心2楼A区1综合窗口,联系电话2218178),逾期不交回的,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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