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决策部署,不断提高全市交通运输行业营商环境建设水平
(一)积极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法律法规
开展了《辽宁省企业权益保护条例》宣传贯彻工作和国家及省《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自查工作,在局门户网站、各单位工作群里对《条例》进行集中宣传,认真梳理市场主体经营场所登记限制性规定,全面开展清理变相审批、政府失信行为、自行设定证明事项、违法违规阻碍群众办事等问题整治工作。及时对外公布了《局政务服务事项目录(2020版)》方便群众查询、办理政务事项和监督、投诉;印发了《营口市交通运输局公平竞争审查方案》,积极开展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清理工作,对引航站、渡口运输站等单位5件政务采购招标文件开展了审查和补审,积极打造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行业营商环境。
(二)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政策措施
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门”办理工作,完成了我局依申请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梳理工作,全局共有134项政务服务事项(包括子项),除12328交通服务热线以外,全部进驻市民服务中心,实现“一门办理”。积极推进“一网通办”,134项依申请项政务服务事项已经全部在市政务服务网上实现申请、受理。“进一门率”、“网上办理率”、“最多跑一次率”均达到100%。完成了《市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营口市新一轮优化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中,我局牵头负责落实措施的细化具体化任务,认真落实“降低企业物流成本,督促做好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公示,整治港口、港口物流堆场、国内船公司及船货代理等乱收费、不合理收费行为”。负责协调“优秀企业家”“在我市乘飞机时享受贵宾通道待遇”。组织开展了《外商投资法》实施情况调查问卷活动。完成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在执行国家有关部门政策方面面临的梗阻问题”的约稿工作,报送有关促进临港产业发展、提升行业管理能力的建议稿件3篇。
积极发挥交通运输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促进作用。拟订公路规划和年度计划时,把支持市里的大企业大项目作为重要选项,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更加直接的交通支撑。及时对企业(石钢京城装备有限公司)提出,在营口自贸区至鲅鱼圈疏港铁路施工设计和实施方案中增加运输连接线、从营口港购买原材料等问题进行了办理和解答。严格贯彻落实《招标投标法》,行业市本级工程建设项目统一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从工程的投标、开标、评标、中标全过程进行监督并做好项目招投标备案工作。公正、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在公路工程招投标时,对参与投标的民营企业不设任何门槛和限制,合同履行时主动服务,切实为民营企业解决困难。扎实抓好“四好农村路”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发展。认真抓好客运站、渡口运输站等服务单位建设,擦亮行业城市窗口。
二、主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积极减轻企业负担,全力促进企业复工复产
(一)严格执行上级行业部门减免企业负担政策
1.对货物港务费和港口设施保安费进行了降低。一是营口港在2015年响应国家港口降费的号召已报请上级部门批准取消了散杂货及油品货物港务费收费项目。二是为减轻疫情对企业经营影响,根据国家减费降税的要求,营口港集装箱各公司货物港务费和港口设施保安费,从2020年3月1日起已降价20%。此政策将持续到年底。预计全年减免企业费用350万元。三是营口港每年初按要求进行价格公示时“港口作业包干费不含货物港务费和港口设施保安费”,两费按国家降费要求已降为零。初步测算按 《港口收费计费办法》规定费率,预计营口港从2020年初到2020年底,两项费用共计减免约1.5亿元。
2.按照国家要求暂停了对商船和渔船检验费用的征收,预计全年减免相关费用300余万元。
3.及时发放客运企业疫情补助。4月份,为开复工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发放补助,为落实我省支持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复工复产,根据《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帮扶交通客运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辽交财审发[2020]52号),我们通过认真摸排,对全市符合补贴标准的班车客运企业补助145.42万元,旅游包车企业15.82万元,公交企业62.16万元,客运站35万元,共计258.4万元。及时将国家帮扶补助资金发放到运输企业手中,为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客运企业雪中送炭。
4.全面取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业务办理,该类车辆驾驶员也无需强制取得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有效地促进了物流业降本增效。
(二)主动出台优惠政策减免企业负担
1.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采取措施减轻交通运输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情况。
一是全面实现货运车辆“三检合一”。为最大程度为货运车辆检测提供方便,减轻企业(车主)经营成本,进一步优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积极推动落实全市所有货运车辆检测机构全部具备安全检验、综合检验、环保检验的“三检合一”检测资质和能力,提高了运输行业综合服务能力。实现了货物运输车辆安检、综检和环检“一次上线、一次检测、一次收费”, 避免了多头多地检测,达到降低货运物流成本、减轻运输企业(车主)负担的目的。
二是了解实情,精准施策。疫性防控期间,为及时解决货运企业面临的各种困难和难题,促进企业尽快复工复产, 4月22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召开货运行业复工复产工作座谈会议,辽宁沿海万通物流有限公司、营口大洋危险品运输公司、营口广集运输公司等15家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向参会企业宣贯了国家有关政策,了解各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对企业在复工复产期间存在和亟需解决的主要问题和困难,分别进行了解答办理,并对危货企业下一步复工复产工作做出部署。
三是为新申办企业许可开辟绿色通道,为企业复工提供政策保障。市政府号召企业开工复产以来,我市能源化工产业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需求增加,许多企业提出办理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和增加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申请。为提高工作效率,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协调多部门联合对有需求的企业进行审查,并多次深入企业进行现场指导,同时对因疫情暂停办理的事项,通过企业承诺的方式,准予企业暂缓提供所需要件,使其能够尽快达到准入条件,全力支持企业开工、复工。
三是认真开展清理拖欠企业账款问题。经全局各单位认真排查清理,我局局本级和两个直属单位(市交通事务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均不存在拖欠企业账款情况。
2.营口港有针对性的出台了一系列的优惠措施:
年初,由于春节和疫情双重因素影响,北上化肥等集装箱重柜集中到港,疫情对集疏运的影响,使得码头堆场压力倍增。针对此情况,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集装箱码头分公司先后出台延长免堆期,减免部分船公司空箱堆存费用,累计减免库场使用费约345万元。
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对内贸出口玉米的所有客户延长免费库场使用期15天,整体免收库场使用费30万元;免收营口鑫安实业有限公司碎石、河沙货物库场使用费30万元,免收唐山万州贸易有限公司库场使用费60万元。
3.辽宁沈哈红运物流有限公司免收铜精矿货物库场使用费15万元。
三、严格规范执法,积极维护行业良好发展秩序
(一)强化执法队伍建设
1.强化执法业务技能培训,积极提高依法文明执法能力和水平。注重执法人员业务技能培训,在扎实做好日常培训、传帮带的同时,积极组织全市道路运输相关管理人员分7批次,共计75人次参加省交通运输厅举办的道路运输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开展了新一轮下放行政职权的承接工作许可类和执法类业务培训,努力提高执法人员加强行业管理服务的能力。
2.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推进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严格规范道路、水运、路政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扎实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不断激发道路、水运、路政执法人员法规意识、规范意识和争先创优意识。年初以来未出现违法违规执法问题。
(二)规范出租汽车市场秩序,树立良好形象
1.开展营口有礼文明出行活动。2020年6月11日上午,“营口有礼 文明交通”活动,市委领导、营口有礼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公交车司机、出租车驾驶员代表及营口市志愿服务联合会等志愿服务团体近300人参加了启动仪式。在抓好防疫工作的同时,营口在出租汽车行业继续开展传承“雷锋文化”,践行“营口有礼,文明交通”等系列行动。
2.对驾驶员着装检查作为常态化检查工作,根据市主要领导要求,为我市注册出租汽车驾驶员发放夏季短袖、长袖衬衫、发放春秋装、冬季羊绒马甲各一件,总计发放服装11624件。我们利用“五一”、“十一”黄金周假期和6月中旬分别进行为期一周的专项检查,截至目前检查车辆2600余台,未按规定着装202台,现场整改42台,暂扣证件84台,未按规定着装驾驶员信誉考核扣3分。制定印发《营口市出租汽车驾驶员营运服装管理规范》,建立服装管理的长效机制和企业管理的主体责任,对驾驶员服装发放和管理是作为一项常态化的工作,切实强化行业管理,发挥积极作用。
(三)严厉打击运输市场非法行为,维护行业稳定
为了进一步维护营口市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为我市打造一个良好的营商环境,对道路客运行业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尤其是出租黑车和非法网约车进行了严厉的打击。对客运站广场、营口机场周边进行综合整治活动,行政执法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客运车辆营运秩序进行了规范,在营口机场、客运站周边从事非法网约车、穿线黑出租车的运营行为进行巡查,在营口机场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出租汽车要高价、议价乘车、强行拼客等问题进行查处。联合交警部门在客运站广场附近禁止停车的区域进行了治理,对违停车辆进行了纠章。截至目前,查扣各类非法营运车辆81台,其中黑货车12台、非法通勤包车10台、查扣非法网约车和非法黑出租车辆59台。
四、下一步打算
1.加强教育宣传,不断深化全局干部职工对优化营商环境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大家的责任感、使命感,提高抓好营商环境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
2.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健全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管营商环境建设,抓业务必须抓营商环境建设的工作机制,把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融入到单位和干部职工履职尽责的日常工作之中。对违纪违规或因责任心不强、工作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3.加强与省交通运输厅和市司法局等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及时解决各种实际问题,积极推进全市交通运输行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的修订等工作,进一步规范行业服务管理,不断优化全市交通运输行业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