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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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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辽港控股(营口)有限公司:

《营口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要点》已经局党组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

一是深刻认识做好交通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意义。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要切实把生态优先理念融入到交通运输发展全过程,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加速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以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为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提供有力支撑。

二是落实落细年度环保要点各项工作任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要围绕各项重点任务,做好任务分解、细化节点目标、认真组织推进。要坚持节能减排与污染防治协同推进,特别是针对运输结构调整等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要统筹施策,务必完成年度目标。

三是创新谋划开展交通环保工作。完善绿色交通技术体系和基础设施建设、新能源运输工具装备、交通污染综合防治等推广应用,强化节能环保、智能交通等关键技术推广应用,有效处理好发展和防污降碳的关系。

请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局直各单位、机关有关科室、辽港集团分别于6月20日、11月10日报送半年、年度工作总结,市局将按要求将相关工作完成情况报省交通运输厅。

联系人:单博,联系电话:2833817

营口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6月10日

2022年6月10日印发营口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推进交通运输行业生态文明建设,结合《辽宁省交通运输厅2022年度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要点》、市委 市政府办公室《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生态保护工作责任清单》及我局实际,提出2022年生态文明建设和环保工作要点如下:

一、持续推进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

1.认真推进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期间反馈涉及行业问题的整改。聚焦重点问题制定专项整治方案,督促工作落实,确保整改落实落地。认真处理涉行业信访举报案件的整改、销号。〔责任单位:市交通事务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规划科,安全环保科〕

二、谋划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发展工作

2.配合做好交通运输领域碳排放相关资料搜集、整理上报。按照省、市的工作安排和部署,配合上级部门开展调研,就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应对气候变化和碳达峰研究搜集整理、上报行业相关资料。〔责任单位:局直各单位,机关相关科室〕

3.谋划、拟定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按照国家和省、市碳达峰下达的行动方案,对照相关目标任务,理清形势特征、目标要求,组织相关部门研究、提出市级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总体思路、工作目标、实施路径和重点任务,科学分解落实。〔责任单位:安全环保科,市交通事务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三、加快调整交通运输用能结构

4.加强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严格落实新建码头同步建设岸电设施相关要求,加快现有码头和船舶岸电设施改造。推动港区、客运枢纽、物流园区、公交场站等区域充电设施建设,为绿色运输和绿色出行提供便利。年度内,新建等级汽车客运站100%配建充电桩、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配合做好全省充电桩建设、运营与使用调研工作。〔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辽港控股(营口)有限公司〕

5.加强新能源与清洁能源车辆推广。加大新能源公交车更新力度,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新增、更新网约出租车使用新能源。引导推动新增和更新港口作业机械、港内车辆,公路、港航巡查装备等优先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加快提升港口作业机械和车辆清洁化比例。年底前,力争辽港集团新增、更新场桥等大型港口装卸起重机械100%电动化;市区公交、出租车新能源、清洁能源占比保持100%。〔责任单位:市交通事务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辽港控股(营口)有限公司〕

四、持续优化调整交通运输结构

6.确保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督促推动具有铁路专用线且年运量达到150万吨的大型工矿企业、新建物流园区制定“一企一策”“一园一策”,加快推进大宗货物“公转铁”“公转水”。年底前,具有铁路专用线且年运量达到150万吨的大型工矿企业、新建物流园区铁路、水运等绿色运输占比达到80%。〔责任单位:综合规划科〕

7.强化公路货运治理。全面推动公路桥梁通行安全非现场执法项目建设,健全治超监控网络。会同相关部门建立货物装载源头和运输企业源头倒查机制,实现源头治超和“一超四罚”有序开展。规范实施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禁止违法超限超载车辆驶入高速公路。依托超限检测站点,深入推进联合执法制度化常态化,加大治超路面执法处罚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出场上路行驶行为。继续组织开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专项整治,严查“百吨王”。

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道路、水路运输、港口码头运输的许可以及运输工具安全管理,要加大行业监管力度,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专项督导检查,系统排查危险货物运输存在的突出问题、重大安全风险和隐患,切实做好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责任单位: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安全环保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8.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深化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持续培育多式联运经营人。加快推广多式联运、甩挂运输等新型运输组织模式。推进交通强国多式联运试点建设,加快装备技术升级改造,深入推进集装箱等标准载运单元应用。全年集装箱海铁联运量达到80万标箱。〔责任单位:综合规划科〕

五、大力提升交通运输用能效率

9.加快老旧车辆设备更新淘汰。严格实施道路运输车辆和营运船舶燃料消耗量限制准入制度,引导行业选择和使用高能效、低排放的节能车船。鼓励运输企业更新标准化、厢式化、轻量化车辆、设备,禁止采购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不符合强制性能源效率标准的用能产品,严禁国家已明令淘汰的设备涉路施工。继续推进行业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编码制度,实行常态化管理,严格管控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年底前,完成系统内自有涉路施工工程机械、港口企业内部作业车辆、机械设备保有量及排放标准等专项调查。〔责任单位:市交通事务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辽港控股(营口)有限公司〕

10.强化营运车辆污染防治。继续配合推进机动车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建设,统筹完善合理布局,逐步扩大维修站覆盖面,提高维修站维修和服务质量,进一步贯彻落实机动车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继续推进汽车绿色维修,不断优化提升维修作业废气、废液、固废管理。探索推进北斗终端设备、节能装置和能耗在线监测设备在重点运营车辆领域的应用,提升远程监测、故障诊断、优化控制等能力水平。配合,协调推进地区尾气检测治理信息化闭环管理。〔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11.持续推进船舶港口污染防治。继续配合推进原油、成品油码头装船油气回收治理,新建原油、汽油、石脑油等装船作业码头同步设计、建设油气回收设施,积极推进现有油船的油气回收改造。积极引导推进沿海港口岸电使用,构建清洁低碳的港口用能体系。继续组织开展沿海港口船舶污染防治、原油码头(5000吨级以上)等重点风险专项检查。落实湾长制巡湾工作,会同环保、海事等部门持续有效开展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合监管工作。督导港口企业配合当地政府持续推进入海排污口整治工作,落实“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完成整治任务。〔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公路水运科,辽港控股(营口)有限公司〕

六、积极倡导绿色低碳出行

12.引导推进客运服务一体化。积极推进客货运场站建设和维修改造工程,推动我市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建设。引导客运企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逐步减少跨省800公里以上的道路客运班线。深入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鼓励灵活采用城市公交延伸、班线客运公交化改造等模式推动全域公交发展。〔责任单位:综合规划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13.深入推进公交优先发展。倡导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城市发展模式,深入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组织做好交通强国城市公交高质量发展示范创建工作,优化群众出行服务。推进公交专用道达标建设,大力发展定制客运、小型包车和旅游通勤专线等出行服务模式,不断增强公共交通吸引力。力争主城区公交站点500米服务覆盖率达到100%的基础上推进公交站点300米服务覆盖率达到95%以上; 完成全市二级及以上联网客运站电子客票普及应用,提升道路客运服务水平。制定公共交通应急行动方案,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情况下,实施公共交通运力保障措施。〔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14.积极鼓励绿色出行。组织开展2022年度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引导加强公共交通等交通服务设施和场地适老化、适儿化建设改造,推进各类交通运输工具逐步完善无障碍设备配置,提高残疾人、老年人及儿童等出行便利程度和服务水平。加强出租汽车行业治理,依法规范网约车等新业态发展。加大95128老年人电话打车服务推广力度,确保老年人便利出行。继续推广非现金支付服务。〔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七、加强绿色低碳转型制度保障

15.建立完善绿色低碳基础设施体系。认真组织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划、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法律法规。倡导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全生命周期低碳化,切实将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理念贯穿交通网络、枢纽等基础设施规划、设计、建设、管理、运营和维护全过程。加强交通基础设施空间资源高效利用,提高国土空间利用效率。年底前,国省干线临时耕地占用复垦率保持100%。〔综合规划科、市交通事务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16.强化节能降碳技术推广应用。推进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发展。大力推进新能源汽车在农村客运车辆、城市公交、出租车等城市公交领域应用,市内新增、更新公交车、出租车100%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稳步提升汽车站、客运站充电桩数量规模。推进沥青路面固废循环利用、环保型橡胶沥青、建筑垃圾再生综合利用。支持行业企事业单位开展绿色低碳领域标准编制工作。积极推进交通运输部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技术应用。年底前,实施温拌、再生路面7.6公里以上。〔责任单位:安全环保科,市交通事务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17.大力发展数字交通。深入推动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与交通行业的深度融合,加大北斗卫星、人工智能等技术在交通领域应用。加快港口智慧系统和自动化码头建设,建设国内领先的现代化、智慧型港口。继续加强交通运输智能监管平台建设,继续推进公路桥梁通行安全非现场执法试点工作。〔责任单位:综合规划科、公路水运科、安全环保科,市交通事务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八、突出抓好污染治理专项行动

18.加强水源地公路穿越治理工作。各级交通运输行业管理部门要强化督导,加强对水源地保护区内公路路政和养护管理,强化公路巡查与维护,保障导流槽、应急池等各类设施处于良好状态。抓好公路美化绿化工作,有组织有计划开展路域环境以及农村公路养护专项治理工作。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强化对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督促企业强化应急演练,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市交通事务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19.强化扬尘及城市精细化治理。按照全市扬尘及机动车污染管控工作要求,加强对渣土车等散料运输车辆道路运输专项整治工作,防止道路遗撒。配合市生态环境、公安交警等部门对我市城市建成区超标柴油车、机动车污染管控开展联合执法工作;加强对管养范围内的道路进行保洁,非雨雪天侯确保机械化清扫率达到100%,结冰期强化人工保洁,治理扬尘。〔责任单位:市交通事务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20.加强重污染天气预警应对工作。贯彻落实《营口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不断完善部门分预案。加强预警应对和重点时段污染源管控任务的落实。〔责任单位:安全环保科,市交通事务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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