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有关决策部署,更好地实施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推动新一轮老旧营运船舶更新换代,我局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营口海事局、中国船级社大连分社编制了《营口市交通运输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二、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中“政策实施期间”“补贴对象”“补贴范围和标准”、“补贴申领程序”及各部门职责分工等,在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的《交通运输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和省交通运输厅、省发改委联合印发的《辽宁省交通运输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工作方案》中均已明确,我市参照执行。我市负责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的具体审核工作,因此《工作方案》中建立工作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小组成员由交通运输、发改、财政、海事、船检等部门组成,并且进一步明确了具体的审核操作流程。具体流程为:小组办公室在收到船舶所有人申请及相关材料后,各小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对材料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各小组成员在审核联单上盖章确认,对于申请拆船补贴的,相关部门还需联合对拆船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审核通过后,发改和交通部门形成最终审核意见,并编制项目清单及资金申请文件,联合报送省发改委和省交通运输厅。省部门进行复审,经省政府同意后,报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再次审核,国家最终正式下达补贴的项目清单。财政部根据项目清单拨付国债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拨付流程按照“两新”项目相关规定执行。
三、审核工作机制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市交通运输局: |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水路运输执法一大队 罗亚飞 0417-6672361 |
市发展改革委: |
交通经贸服务科 王寒石 0417-2998545 |
市财政局: |
经济建设科 张广平 0417-2831116 |
营口海事局: |
船舶监督处 蔺传如 0417-6208551 |
船检部门: |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商业船舶检验执法大队 彭 岩 0417-6672355 中国船级社大连分社 赵煜森 0411-82680355 |
解读单位:营口市交通运输局规划建设科
解读人:王英娇
联系电话:0417-28337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