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营口市委员会: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营口港港口服务功能坚定不移扩大开放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恢复国际客运航线推进情况
重启“紫丁香号”营口至韩国仁川航线的建议,与我市港口发展规划高度契合,我局已将其作为重点工作全力推进:
一是规划保障层面。新一轮《营口港总体规划》已增设相关泊位客运功能,目前正全力争取今年中下旬获得部省联合批复,为航线恢复提供规划支撑。
二是运营接续层面。“紫丁香号”班轮船舶使用期已满,于2026年4月正式退出市场,目前,原运营公司正在筹备造船计划,同时,我局积极帮扶企业对上争取,增设一条“营口鲅鱼圈—锦州—仁川”外贸集装箱航线,弥补原航线造船期间的空缺,承接适航货源,有效避免我市乃至全省港口吞吐量流失到外省。
三是基础设施层面。已协调辽港集团发挥央企担当,建议谋划启动鲅鱼圈港区国际客运站建设,重点完善旅客集散、联检通关等配套设施,补齐客运基础设施短板。
二、关于开通国内客运航线现状
结合港口运营实际,目前我市国内海上客运航线暂不具备开通条件,制约因素如下:
一是市场竞争处于劣势。对比航空、高铁运输,海上客运时效差距显著,如营口至上海海上航程需2-3天,而高铁仅8-12小时、航空仅2-3小时,时效短板导致市场吸引力极低,难以形成稳定客流。
二是运营成本高企且难以压降。船舶购置、年度运维、港口停靠及人员配置等成本高昂,叠加客流不足预期,将面临严重亏损,缺乏市场化可持续运营基础。
三是码头硬件功能存在短板。现有港口泊位及配套设施以货运功能为主,尚未具备国内客运所需的专用设施,且泊位靠泊条件、联检配套等短期内无法完成改造升级,无法满足国内客运航线运营标准。
三、关于发展邮轮旅游产业现状
经对照交通运输部《全国沿海邮轮港口布局规划方案》(以下简称《规划方案》),我市邮轮旅游产业存在一定制约,当前港口暂不具备靠泊邮轮条件,具体原因如下:
一是规划定位未将营口港纳入始发港布局。《规划方案》明确提出“辽宁沿海地区将重点发展大连港,服务东北地区,开辟东北亚航线”,并将全国邮轮港口分为访问港、始发港和邮轮母港三种类型,未来一个时期以始发港为主体。我市港口未被列入辽宁沿海始发港规划,更不具备邮轮母港的申报条件。
二是综合服务体系不健全。缺乏邮轮旅游所需的旅游集散、商业配套、文化休闲等综合服务功能,与《规划方案》提出的打造“多功能高品质的国际邮轮中心”目标存在较大差距。
三是投资规模与建设周期制约。《规划方案》显示,邮轮港口建设投资巨大(如厦门邮轮港总投资170亿元,三亚凤凰岛国际邮轮港二期工程总投资约180亿元),且建设周期长(如深圳太子湾邮轮港口工程建设周期近6年)。我市当前港口发展重点以货运为主,短期内难以统筹巨额资金推进邮轮码头及配套设施建设。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虽然当前我市国内海上客运航线面临竞争劣势、运营成本偏高等瓶颈问题短期内难以破解,邮轮旅游产业受规划定位、配套体系、资金投入等因素制约暂不具备发展落地条件,但我局高度重视贵委提案建议,立足我市港口航运发展实际,统筹当前与长远,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全力推进国际客运航线恢复落地。紧盯新一轮《营口港总体规划》部省联合批复进度,持续跟进船舶造船计划等重点工作,加强与辽港集团、市商务局及相关航运企业协同联动,全力争取营口至仁川国际客运航线尽早恢复稳定运营。
二是持续进行国内海上客运前期储备谋划。积极向上级交通主管部门争取政策和业务指导,持续跟踪国内沿海客运市场动态、行业政策调整及周边港口运营经验,常态化加强与辽港集团、港航企业沟通对接。结合我市文旅产业发展布局,深入探索海上休闲旅游等新业态发展路径,持续开展客流需求、设施适配性调研,为今后条件成熟时择机开通国内客运航线预留发展空间、奠定工作基础。
三是统筹做好邮轮旅游产业长远布局。深入对标落实《全国沿海邮轮港口布局规划方案》相关要求,密切关注国家及东北地区邮轮产业政策走向与市场发展趋势,多部门联动,在邮轮码头规划及国家、省政策方面积极争取。加强与大连等省内重点邮轮港口对接交流,循序渐进夯实我市发展邮轮旅游产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