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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营口市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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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政府,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信访局,市总工会,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营口市分行:

为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形成工作合力,促进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建立营口市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营口市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营口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9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营口市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监管,形成工作合力,促进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秘书局关于切实做好网约车聚合平台规范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23〕23号)文件精神,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建立营口市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部门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能

建立健全营口市网络预约出租车(以下简称网约车)等交通运输领域新业态多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和形势研判,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联合监管,提高行业治理和应急处置能力,促进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交通运输局、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信访局、市总工会、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营口市分行等14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市交通运输局为联席会议牵头单位。

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担任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人担任。

三、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或成员单位建议,召开全体或部分成员单位参加的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其他成员主持。专题研究特定事项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和专家参与。

(二)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由召集人签署后印发。重大事项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三)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举行联络员会议。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沟通协调,增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合力,切实做好各项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对口部门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通报情况。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建立健全日常工作制度,做好重大情况通报反馈、重大事项联合督办,督促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各县(市)区要参照市联席会议制度,结合实际,建立本地区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做好本地区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工作。


营口市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

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万  杰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杨晓鸣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姚  承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张连和    市委网信办副主任

汪秋池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姚  凯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一级调研员

张  昕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反恐专员

代  兵    市司法局副局长

董  红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张安明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宋传思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丛德英    市信访局副局长

杨健男    市总工会副主席

孙智琦    市税务局总经济师

郭  壮    中国人民银行营口市分行党委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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