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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辽宁省落实国家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公告

来源:营口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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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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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3号)要求,根据交通运输部等多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交规划发〔2025〕17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25〕12号)等文件精神,为持续做好我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工作,辽宁省交通运输厅辽宁省公安厅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商务厅制定出台了《辽宁省落实国家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现予以公告。

各地区业务办理咨询电话:

营口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站前区、西市区):2800294;

鲅鱼圈区交通运输局:2193711;

盖州市交通运输局:6578661;

大石桥市交通运输局:5616700;

老边区交通运输局:6652600。

附件1:关于印发《辽宁省落实国家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docx
附件2:《辽宁省落实国家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政策解读.docx
附件3:《辽宁省落实国家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一问一答.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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